一是社会工作制度框架基本确立。
中央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本地区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或专项规划,初步完成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顶层制度设计及以地方政策为支撑的专业社会工作制度框架体系。
2014年2月21日,国务院令第649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出台,第一次将社会工作写入国家法律法规,这对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使社会工作在介入社会救助领域,服务社会救助对象方面获得了法律空间,为社会工作向其他有需要对象的延伸开辟了立法起点,提供了立法示范。
在政府购买方面,民政部发布《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指南》、《民政部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财政部发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进一步规范和支持政府购买工作的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也实现了首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范围;
民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2014年,民政部还首次发布了《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指南》和《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指南》,这是社会工作领域首批全国性行业标准,为各地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绩效评价和实施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提供基本指引。
二是社会工作专业队伍迅速壮大。
截止2014年底,全国有310所高校招收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学生、70余所高职高专学校招收社会工作专科学生、104所高校(研究机构)招收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生,每年社会工作专业毕业学生近3万人。
2014年,报考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人数已达到20.7万人,通过3.6万人。截止到2014年,全国持证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达15.9万人,专业社工人才队伍规模进一步壮大,各方面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量突破40万人,比2010年增长1倍。
其中,深圳在开展社会工作时从香港聘请资深社工为深圳社工提供督导服务,并不断培养本土督导人才,截止到2014年3月,深圳已培养本土督导人才519人,首次实现了本土督导人才在全市各区的全覆盖,成为全国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实现本土督导全配备的城市,目前深圳已培养本土督导人才671人,为社会工作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三是社会工作服务平台不断拓宽。
截止2014年底,各地在相关事业单位、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开发设置了11.39万个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比2013年增长37.5%;扶持发展了3522家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比2013年增长43.6%,其中广东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达770家,浙江、四川民办社工服务机构数量突破400家;全国已成立24个省级、97个地市级和168个县级社会工作行业协会。
四是社会工作服务成效日益显现。
近年来,民政部联合财政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等部门和群团组织在社区建设、防灾减灾、社区矫正、青少年事务等领域探索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
实施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建设示范工程,确定了61个地区、103个社区和180家单位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建设示范活动。
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计划,每年向中西部艰苦贫困地区选派1000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展专业服务。
组织实施了特殊困难老年人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和民政部李嘉诚基金会“大爱之行”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创新项目。
政府购买服务投入持续加大。2014年,国家层面社会工作投入1.239亿元;各地社会工作投入22.2639亿元,全年社会工作总投入超23.5亿元,比2013年增长40.7%;广东省投入社会工作资金7.3亿元,推动全省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向纵深发展。
数据来源:
民政部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国专业社会工作发展情况
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2014年度全国社会工作发展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