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首批独生子女的父母正在步入老年,“失独老人”和“失独家庭”问题日益凸显。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26日上午召开,省政协委员鲍海军建议,建立完善的养老政策和医疗保障政策。
据不完全统计,当前我国独生子女家庭总数约有1.6亿,失独家庭已超过100万,每年新增7.6万个,初步估算我省失独家庭在3.5万左右,每年新增0.2万个,我国失独老人有50%患有慢性疾病,15%患有重大疾病,因病致贫的占25%。独生子女家庭承担精神打击的同时遭遇经济困难,成为了社会新的弱势群体。
黑龙江省政协委员鲍海军建议,建立完善的养老政策和医疗保障政策。让育龄家庭因为政策限制面临生育选择时,没有后顾之忧。应将失独家庭的风险补偿标准提高,建立相应的保障基金或者从社会抚养费中提取资金,设立专门的失独家庭关怀基金,帮助失独家庭解决生活、医疗、养老困难,为失独家庭提供更多的经济方面的帮助。同时,建立专门的服务机构。政府应加大对失独家庭的生活照料。家庭养老模式在失独家庭中已经失去一定的作用,政府应建立专门属于失独家庭的养老院或者活动中心,这样既解决了进养老院的监护人缺位问题,又免于其他老人探望时的失落感。
建立壮大社会化和专业化相结合的服务队伍。制定相关政策,设立相应编制和就业岗位,进一步满足失独家庭养老事业发展的需求。加强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实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逐步实现对于失独家庭养老服务人员职业化、专业化。鼓励医疗、救护、营养、心理学等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到养老机构就业,提高养老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建立社会对失独家庭的心理救助机制。对于失独家庭产生的心里障碍,给予适当的、且必要的干预。政府应积极组织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和社会志愿者、高校学生参与到关爱活动中,采取一帮一、结对子等方式,及时给予失独家庭心理上的指导、排解和抚慰,让他们尽快走出精神阴影,找到新的人生方向。
建立统一服务平台。由民政、卫计、工会、妇联等部门组成联合统一的服务平台,统一利用各类资源,全方位对失独家庭展开服务。经常性地组织一些亲情抚慰活动,帮助失独家庭建立与社会的正常联系,尤其是失独家庭之间的联系,让他们通过抱团取暖的方式进一步走出精神困境,能有一个平等、相互安慰予以寄托的晚年生活。建立多种养老服务方式。通过倡议、发动、引导志愿活动和建立“劳务储蓄”等方式,动员各类人群到社区为老年人服务,鼓励失独低龄健康老人逐步走入社会,为高龄老人服务,提倡老年人互助、社区补贴、基层组织购买养老服务等实现养老服务的拓展。
链接地址:http://sgxh.mca.gov.cn/article/yjdt/201501/201501007661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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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2